产前检查是根据孕妇及胎儿发育的早﹑中﹑晚不同阶段生理特点而进行的一系列临床及实验室检查,以检测孕妇健康情况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以便能及时发现异常,减少妊娠并发症﹑合并症的发生,而且通过产前检查可以得到医师的保健指导,从而保护母亲及胎儿健康度过整个孕期,安全顺利的分娩,因此为了母婴安全与健康,每位准妈妈都要定期做系统的产前检查。
二﹑产前检查的内容和时间
产前检查的时间
一般孕妇在确诊妊娠后应即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。第一次检查在孕 12 周之前进行,同时建立围产保健手册。以后妊娠 28 周之前,一般每 4 周到医院做一次产前检查,孕 28-36 周之间每两周检查一次, 36 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。如检查中发现异常,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,一遍及早发现和诊治孕期常见并发症,以防发生意外。
产前检查内容
① 首次常规的检查项目有:问病史了解此次妊娠过程,末次月经准确日期,以及孕产史﹑家族史﹑职业等情况。全身检查(身高﹑体重﹑血压﹑心﹑肺﹑肝﹑脾﹑胸廓﹑四肢和脊柱);妇科检查:了解内外生殖的发育状况,生殖器有无感染﹑畸形﹑子宫发育与孕周是否相符,卵巢﹑输卵管是否异常等;化验检查(血常规﹑尿常规﹑肝肾功能﹑乙肝五项﹑夫妻双方的血型﹑阴道分泌物检查﹑梅毒﹑ HIV )等。
② B 超不是孕早期常规的检查项目,除非出现阴道出血﹑腹痛﹑腹坠等异常情况才需做 B 超检查,以了解胎儿宫内的发育情况。如果是在怀孕前后接触了一些危险因素或服用了某种药物,孕早期的 B 超也不能帮您诊断出对胎儿的影响,您应该做的是在孕 15-20 周时做产前筛查。
③ 孕早期你还可以根据情况作 TORCH (风疹病毒﹑弓形虫﹑巨细胞病毒﹑单纯疱疹病毒)
④ 高危妊娠的筛查,高危妊娠是指妊娠期某种因素对孕妇﹑胎儿和新生儿能够成较高危险性,因而增加围生期发病率与死亡率者。通过每次产前检查及时筛查出高危因素,并给予监护和管理。常见的高危因素有孕妇本人的基本情况﹑不良产史﹑内科合并症及产科并发症等 4 个方面,可用评分法来提示器母婴健康畏寒的严重程度。
⑤ 孕中期产前检查内容:体重﹑血压﹑宫高﹑腹围﹑胎位﹑胎心﹑浮肿的情况并绘制妊娠图﹑尿常规等,孕中期复查一次血色素也是十分必要。另外,需要根据情况在 15-20 周做产前筛查; 24-30 周做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和 18-24 周的 B 超检查,了解宫内胎儿发育状况,筛查胎儿有无畸形;如果有孕吐或挑食的孕妇还可以做微量元素的检测。
⑥ 绘制妊娠图 妊娠 20 周就要绘制妊娠图,妊娠图是将产前检查时有关孕妇的腹围﹑宫高情况记录在妊娠图表中,然后再把每次检查的结果连成曲线,如果低于或高于设定的警戒区,则提示孕妇和胎儿有异常情况。如增长曲线持平,提示胎儿发育停止;增长曲线过快,提示羊水过多﹑多胎﹑巨大儿等。出现异常情况时要进一步经过 B 超等检查协助确诊。
⑦ 孕晚期检查内容:产科检查:血压﹑体重﹑宫高﹑腹围﹑胎心﹑胎位﹑胎先露,有无浮肿﹑估计胎儿大小,预测分娩方式;化验检查:复查血常规﹑尿常规﹑腹部超声检查,了解胎儿成熟度及胎位;骨盆坚定(孕 34-37 周)﹑胎心监护等等,以及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及自我监护,识别危重症状等。